密集“上新”!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化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11-04

密集“上新”!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化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不再只是“买房专用”。今年2月起厦门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密集“上新”,从购房到生活应急,从在职职工到灵活就业群体,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系列优化措施今年接连落地,助力百姓安居梦。

 

购房更省心

首付款可用公积金“直付”

代际互助再扩围

 

首付不用再垫钱

今年2月1日起,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通过“直付”方式,直接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支付现售商品住房或再交易住房的首付款。以往买房得先自己凑齐首付,交易完成后再凭材料提取公积金。

父母子女可互相支持

缴存人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不足部分可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账户余额。

提取时限放宽至3年

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请,不必再赶时间跑手续。

 

贷款更划算

多子女家庭、“卖旧换新”

按首套利率执行

 

多子女家庭额度更高、利率更低

在本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额度在现有政策可贷额度基础上再增加25万元。

“卖旧换新”同样享受首套利率

在省内卖了旧房,12个月内在厦门买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也可按首套利率执行。

现役军人配偶家庭受益

在军队缴存公积金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现役军人,其公积金可纳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

购买市直管公房首付降至15%

今年2月5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市直管公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按15%执行。

 

提取更灵活

装修、车位、物业费等均可申请

 

装修可提,最高25万元

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取得有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5万元。

车位可提,最多为账户余额50%

购买同一小区的新建商品房一手车位(库)3年内,取得有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购置款,且不超过各自账户余额的50%。

物业费可提,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

根据今年9月发布的新政,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拥有自住住房并持有不动产权证的,每年可就名下同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住房的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不超过3000元,每年同一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6000元。

大病可提,覆盖双方父母

缴存人或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重大疾病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灾损可提,一年内申请

缴存人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在灾损发生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有关部门认定的灾损金额。

家庭生活困难提取,配偶也可申请

此前缴存人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及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的,仅支持缴存人本人提取,此次政策调整后也支持配偶提取。

 

覆盖更广泛

港澳台同胞、外国人、灵活就业人员同享利好

 

1、在厦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及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可以缴存以及封存后即可提取。

2、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提取。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本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自由提取本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两项补贴“免申即享”,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获得300元开户补贴,于首次缴存次月自动划入个人账户;在2026年7月1日之后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内未发生提取业务的,未发生提取及异地转出业务的,可享受年度缴存补贴,补贴金额按该结算年度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的60%计算,于每年结息日后自动划入个人账户。